2018年1月,百度正式发布《百度移动搜索落地页体验白皮书——广告篇3.0》(以下简称“落地页广告白皮书3.0”),对移动落地页的广告规范进行了系统性升级。本次升级不仅首次明确了落地页中广告面积的量化阈值,更对过往实践中被外部反复强调但未纳入白皮书的规范内容进行了补充与细化,旨在通过严格的标准提升用户搜索体验,保障内容优先的浏览环境,同时为广告主与站点运营者提供清晰的合规指引。
落地页广告白皮书3.0的核心突破在于首次引入广告面积的量化标准,通过多维度的限制确保广告内容不侵占用户核心浏览空间。
在“广告位置以及面积”章节,白皮书3.0明确要求:文章内容页或信息详情页的主体内容区域(从标题至正文结束)禁止插入任何形式的广告。这一规定覆盖了与站点自身产品相关的信息或链接,此类内容因超出用户搜索预期,本质上仍被视作广告,其插入行为会直接打断用户的内容获取流程。翻页键上方也被明确列为广告禁入区,避免通过用户高频操作区域强制植入广告内容。
针对广告面积的量化限制,白皮书3.0进一步细化:在文章内容页或信息详情页,从首屏至主体内容结束的任意浏览位置,单屏内广告面积占比不得超过20%,且广告总和的视觉感知不应让用户感觉内容空间被挤压。需注意的是,带有强烈引导下载App的文字类描述也被纳入广告范畴,需同样遵守面积限制。
针对移动落地页中常见的顶部广告形式,白皮书3.0设定了差异化标准:顶部嵌入式广告面积需小于屏幕面积的20%,顶部悬浮广告面积则需严格控制在10%以内。若站点需同时部署两种广告类型,需确保两者面积总和不超过20%(如10%悬浮广告+10%嵌入式广告)。同时,“禁止的广告样式”章节补充规定:除面积极小的置顶悬浮广告外,其他任何位置的悬浮广告均被禁止,以避免对用户阅读造成干扰。
列表页或检索结果页的广告规范同样得到强化:单屏广告面积不得超过1/3,且广告内容的视觉呈现需与原生内容保持低反差,避免通过设计差异误导用户。图片列表页中的广告图片亦计入广告面积统计,确保各类页面形式的广告一致性管控。
首屏内容的优先级被提升至关键位置:白皮书3.0要求首屏主体内容占比必须超过50%,禁止无关内容挤压主体内容空间,确保用户进入落地页后能第一时间获取核心信息。
在明确新增量化标准的基础上,落地页广告白皮书3.0对过往存在争议的禁止性规范进行了重申与补充,进一步强化用户体验的核心地位。
“落地页广告规范”章节的“禁止的广告样式”部分,白皮书3.0再次强调“自动下载App”的禁止性要求:网页不得通过技术手段自动跳转至App下载页面,此类行为会中断用户自主选择的过程,破坏搜索体验的流畅性。
新增的“强制用户登录或下载App才可阅读或播放的权限限制”条款,进一步划清了用户体验底线:网页不得设置强制登录或下载App后方可查看完整内容的门槛,无论是图文信息还是视频内容,此类限制均会切断用户的搜索流程,违背移动搜索便捷性的核心原则。
百度搜索明确,落地页体验的评估范围不仅限于手机百度搜索结果,还涵盖其他浏览器中的百度搜索结果,且包括从搜索结果页点击进入的一跳结果页及后续多跳页面。广告内容与体验是评估的基础,若广告对用户造成伤害(如干扰浏览、强制引导等),无论其位置或面积如何,均将被纳入打击范围。
针对移动搜索中常见的APP引导行为,百度搜索予以严厉警示:通过文字、图片或完整内容引诱用户下载App或关注微信的行为,均被视为对用户搜索过程的打断,此类体验极差的违规行为将与商业广告面临一致的处罚标准。悬浮功能的设计需避免过多或遮挡内容,确保用户阅读的连续性;首屏主体内容的露出程度直接影响用户体验评分,露出比例越高,体验评分相应越高。